工信部发布新版行业规范 电池技术接连突破
工信部发布了《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7年)征求意见稿》,业内纷纷表示产能要求提升40倍,门槛太高;此外,“超级铝电池”问世、固态电池新进展等等科研成果满满,一起来看看吧! 热点聚焦 1.工信部发布《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(2017年)征求意见稿》 11月22日,工信部发布通知,公开征求对《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(2017年)的意见。这是对2015年3月发布的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的修订,经梳理,新版意见稿对比旧版主要有8大变化,其中涉及企业产能方面的要求可谓“巨变”。 产能方面要求。新版规定,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,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,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。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。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、系统企业,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。 对比旧版新版对锂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扩大了40倍!对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也扩大了10倍。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的产能要求稍微宽松一点,只翻了一倍。 其余改变分别是1)术语上,把“动力蓄电池”改为“动力电池”;2)对企业新增安全要求;3)生产条件方面,新增关于监控和一致性的两项要求;4)技术能力方面,新增设备和能研发能力的两项要求;5)产品要求方面,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要求,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;6)售后服务方面,企业应具有对动力电池故障快速响应能力,以及动力电池使用、故障及主要问题总结分析的能力;7)在整体规范管理方面,。暂停公告资格的企业,应限期整改,整改后再次核查仍不符合的,将从目录中予以撤销。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列入公告,属于直接关系安全事项的,撤销后3年内暂停受理公告申请。 意见稿发布以后,业界争论的焦点都集中产能的要求上。根据调查发现,在产能要求上,目前国内的电池企业,仅有比亚迪和CATL(年底)能够勉强达到。